云滇律师助力盘龙区劳动争议“全流程调解+司法确认”新模式
一、调解优先,灵活解纷
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,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,2026年8月25日,由盘龙区总工会牵头组织,联合盘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盘龙区人民法院共同设立的“盘龙区劳动争议联合调解中心”正式运行。我所合伙人律师杨滨瑜、高旭获聘盘龙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并参与劳动争议联合调解工作。



云南云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杨滨瑜、高旭正式受聘担任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,并获颁调解员证书。杨滨瑜律师、高旭律师作为劳动人事案件、企业劳动人事合格建设专业律师,将作为联合调解中心的核心调解力量,全面参与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工作,这标志着云滇律师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、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又迈出了坚实的一大步。
二、多元覆盖:仲裁前可调,诉讼前亦可调
在此次联合调解机制中,劳动争议纠纷的调解介入阶段实现了全流程覆盖,为当事人提供了极大的灵活性和便利:
路径一:仲裁前调解——劳动争议在进入劳动仲裁立案程序之前,双方当事人即可自愿选择由联合调解中心先行调解,由特邀调解员介入协调,力争在仲裁前端化解矛盾,省时省力。
路径二:诉讼前调解——已经进入仲裁程序或仲裁裁决作出后、一方起诉至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案件,在法院立案之前,同样可以转入诉前调解程序,由特邀调解员再次居中协调,给予双方当事人又一次握手言和的机会。
两条路径并行不悖,当事人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自身意愿,自主选择在仲裁前或诉讼前申请调解,真正实现了纠纷解决的“多车道并行”。
三、效力保障:司法确认出具民事裁定书,赋予强制执行效力
无论当事人选择仲裁前调解还是诉讼前调解,只要调解成功,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共同自愿申请的前提下,均可由盘龙区人民法院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,并依法出具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 《民事裁定书》。
这意味着,调解成果不仅具有法律公信力,更获得了与判决、仲裁裁决同等的强制执行力保障,一旦一方不履行,另一方可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这一机制打破了传统模式下只能依赖劳动仲裁调解书的单一选择,让当事人既享受调解的灵活便利,又享有司法的权威保障。
四、优势凸显:多种方式优先选,纠纷化解更灵活
该联合调解机制的核心优势可概括为三个关键词:
“早介入”——无论是在仲裁立案前还是诉讼立案前,调解端口全面前移,最大限度降低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;
“多渠道”——调解、仲裁、诉讼三者之间衔接顺畅,当事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解纷路径;
“强保障”——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为调解成果加持司法强制力,让双方调得放心、履行有底。
五、专业担当:以法为据、以情促和,践行律师社会责任
作为特邀调解员,杨滨瑜律师、高旭律师表示,将充分发挥律师在事实梳理、法律适用方面的专业优势,秉持“调解优先、法理融合”的原则,在仲裁前和诉讼前两个阶段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、平等协商。既要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,也要兼顾用人单位的合理诉求和合法权益,力求通过高质量的调解工作,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、消弭于萌芽,真正做到“案结事了人和”。
云南云滇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、敬业、担当的理念,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同时,积极投身公共法律服务事业。未来,我所将继续鼓励和支持律师参与各类多元化纠纷解决工作,用专业力量赋能社会治理,为盘龙区法治建设和和谐劳动关系构建贡献“云滇智慧”。
云南云滇律师事务所已代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000+,为上百家企业完善劳动用工规章制度。律所现有10位律师担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兼职仲裁员,著有《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案例精选》、《律师手把手教你成为资深HR》等书。
撰稿/编辑:云南云滇律师事务所 杨滨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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